(十八)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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汤加丽的第一次出台经历,让她终身难忘。第一次出台,她被三个男人玩了六次,她不但一分钱没挣到,还被那三个男人勒索去了,她几个月来辛辛苦苦,在夜总会靠卖笑赚来的——仅有的五千元钱。

离交女儿学费的日子越来越近了,可她却一分钱也没有。汤加丽苦恼极了,自从上次出台被强奸後,她就不打算再去夜总会上班了,但现实的情况却让她没有选择的余地。

在一个熟人的介绍下,汤加丽到一家工程承包公司当了一位公关小姐。名义上是公关小姐,实际上她干的工作就是,老板为了讨好客户而让她们这种公关小姐去陪客户过夜,任客户玩弄。和妓女不同的是她们做成一笔生意可以提成利润的百分之十左右,如果这一单货够大的话,提成还会更多。在这样丰厚利益的驱动之下,很多女人都愿意出卖自己的肉体。

对於工程承包公司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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