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稿费投资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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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稿费、投资

陈家华的小说是在自家报纸上连载,稿费也还是照给的。

第一部《七侠传》连载期间,因为《新报》当时还比较困难给的比较少,千字只有十块钱。

后面的《天下第一》和《鬼吹灯》都给了千字一百这一当时算是香江最高的价格。

能拿到千字一百的作家也就古龙、梁羽生以及倪框等寥寥数人。

至于《东方日报》给倪匡开出的千字五百的天价,那不过是噱头,马家兄弟是为了炒作而已。

倪匡都没搭理人家。

《七侠传》总共有六十八万字,连载期间陈家华只拿到了六千八百块港币。

看似很少,但也是当时香江普通工人两年的工资了。

这只是连载的收入,还有出版的收入,这一块才是大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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