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0章(2 / 2)
他顿了顿,继续道:“若是嫌麻烦,不想去盖印也无妨,就当我送给你与长临的小礼物,做个纪念。”
本朝在婚姻关系上制定了详细的律法,两人若想结为夫妻,除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还需要由官府公证,盖过官印的婚书。
不过,由于本朝人口流动极大,不便管理,这律令其实并未严格执行。尤其像部分偏远乡镇村落,成亲时大多仍按照旧习办事,不会去费这心思签订婚书。
下河村本也没有这签订婚书的习惯,贺枕书与裴长临这门亲事当初签了婚书,纯粹是他兄嫂的主意。
他们担心贺枕书中途逃走,会给他们惹来不必要麻烦,所以才来了这么一遭。
有那婚书的限制,贺枕书就切切实实成为了裴家人,就算他事后逃了婚,他们也可拿着婚书去官府报官,让人将他找回来。
除非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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